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072号
标志律师受邀参加昆明市地方立法工作
积极为《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
《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修订建言献策
2010年5月7日,政协昆明市委员会办公厅召开了《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修订协商稿)》协商会,政协昆明市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张建伟、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陈春等领导出席会议。云南标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丽娟律师作为民建代表应邀参加会议。刘丽娟主任经过认真调研,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从昆明市关景路上的“夺命电杆”事件、北仓村农贸市场城管与小贩恶性冲突事件等具体案例入手,对《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修订协商稿)》提出多项修改建议。
2010年4月29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市工商局、昆明市市城管局在昆明金龙饭店联合举行《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听证会。标志律师周洪明作为听证代表,应邀参加了听证会。在会上,周洪明律师主要就该条例涉及的“广告其它参与者”这一主体的界定、禁止性行为及行政处罚的设定等提出建议,并就该条例涉及的部分行政处罚不符合上位法有关规定的内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在此次立法听证会上,来自市人大财经委、规划局等单位的听证代表,以及广告公司负责人、退休教师等18名听证代表,针对该条例也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工商局副局长常晋云表示,将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争取将《条例》修订成一部符合昆明市实际、具有昆明特色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