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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6日至3月28日,云南省律师协会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组织我省部份律师参与了云南省妇联、省律协在昆明市南屏步行街举办的“云南省暨昆明市综治维稳宣传月、云南省‘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在这次活动中,云南标志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义务为广大妇女开展法律咨询,积极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为前来咨询的当事人答疑解难,受到群众的赞扬。
云南标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丽娟律师作为云南省女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省律师协会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是本次活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多年来,刘主任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各位委员,在举办的各种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活动中,发挥了律师的专业特长和优势,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深沉的爱心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了社会认可和妇女群众的信任,也为云南省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