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072号
可以,但该约定对子女没有法律约束力。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婚姻法该规定,一方面体现当事人协商自由精神,另一方面也体现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应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能力出现客观下降甚至无力支付时,子女为维持正常学习生活,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原定数额抚养费。
离婚协议书(Divorce Agreement)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
离婚协议书所要包含的内容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内容至少应包括:⑴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⑵子女抚养;⑶财产处理;⑷债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