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072号
据辽宁省公安机关发布的《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经典案例》,今年3月26日,沈阳警方接到某公司关于“大量核心技术人员在短时间内集中离职,有可能非法从事同类研发工作”的举报线索。
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公司CT机研发部核心人员张某、杜某等19人盗取东软公司商业秘密,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进行16排医用CT机研发。
5月29日,警方组成10余个抓捕小组将李某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并查获装有大量商业秘密的电脑、U盘和移动硬盘。
有媒体披露,本案犯罪嫌疑人窃取技术价值总计2400余万元人民币,公司研发项目延迟造成损失1470余万元人民币。此次商业秘密外泄造成东软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项目折余价值高达4000余万元人民币。
东软集团创立于1991年,是中国最大的IT解决方案与服务供应商。目前,公司拥有员工20000余名,在中国建立了6个软件研发基地、8个区域总部,在美国、日本、欧洲、中东设有子公司。
记者采访了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聂绍伟律师。聂律师认为:李某某伙同公司CT机研发部核心人员张某、杜某等19人盗取东软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