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运用了全面覆盖原则,进行抗辩,分辨出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与专利权人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的区别。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以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作为一个整体技术方案来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只有当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包含了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或与其等同的技术特征,才能认定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而写入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应当依法视为必要技术特征,只要被控侵权产品缺少该技术特征,而且不属于改劣发明的情况,则应认定不侵权,这就是“全面覆盖原则”。
笔者曾代理被告参与了一件涉嫌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运用了全面覆盖原则进行抗辩,取得了良好效果。该案原告诉称其“多锟式蔗渣除髓机”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被告生产的“阶梯式蔗渣筛分机”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构成侵权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为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原告提供了该专利的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多锟式蔗渣除髓机,其特征在于:带靶齿和刮板的抛扬转动锟并排安装在机架上,每个抛扬转动锟下安装一髓量调整板,由电动机通过皮带枢接其中一抛扬转动锟,再由抛扬转动锟另一端皮带枢接其它抛扬转动锟,机架同抛扬转动锟由机壳封闭。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锟式蔗渣除髓机,其特征在于,抛扬转动锟8上对称布装有耙齿16,在抛扬转动锟8一排耙齿上装半轴长的乔板17,在对称位置的一排耙齿上安装另一半轴长刮板17,抛扬转动锟8通过周乘坐7安装在机架2上,固定在机架上的电动机6,通过皮带5怀其中一抛扬转动轴8的大皮带轮4枢接,再由抛扬转动锟8的另一端皮带轮和皮带枢接其他抛扬转动锟。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锟式蔗渣除髓机,其特征在于:筛网装置由筛网架18,筛架档19,筛架档板20,托筛弧条21,筛网22组成,筛网架18通过两端筛架20固定在筛网22两侧,角形筛架档19一侧连接筛架档板20,另一侧固定在机架上,托筛弧条21固定在筛架梁18上。
根据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相关证据,笔者依据全面覆盖原则提出了针锋相对的观点:
首先将原告的专利权利要求保护必要技术特征与被告的被控侵权的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进行比较:
原告在上述的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有:1.多个抛扬转动锟;2.多个抛扬转动锟并排安装在机架上;3. 抛扬转动锟带靶齿和刮板;4.筛网并排安装;5.髓量调整装置为:髓量调整板;6.皮带传送方式;7.机壳封闭。
被告的被控侵权产品“阶梯式蔗渣筛分机”包括七个技术特征:1.多个抛扬转动锟;2. 多个抛扬转动锟呈阶梯状安装在机架上;3. 每个抛扬转动锟均带靶齿和刮板;4.筛网呈阶梯状安装;5.髓量调整装置为调速电机;6.皮带传送方式;7.机壳封闭。
通过以上分析比较可以发现,被控侵权产品阶梯式蔗渣除髓机专利权利要求的一个必要技术特征:髓量调整板。同时笔者答复指出,被控侵权产品不属于专利技术方案的改劣发明,理由是:1. 多锟和髓量调整板是原告“多锟式蔗渣除髓机”专利的两个发明点,被控侵权产品“阶梯式蔗渣筛分机”虽然也采用了“多锟”,但加上一个现有技术调速电机,构成一个全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也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因而证明这一发明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方案。原告的调整板是人工手动,而被控侵权物质没有此髓量调整板,而且采用了调速电机来除髓,手动与机械自动在技术手段上有本质上的不同,被控侵权产品与原告的专利技术方案在手段与效果方面均有不同,不构成等同。2.原告在实际生产中自己很少使用髓量调整板技术,在其向客户发放的宣传资料中还宣传“采用调速电动机”,而不是宣传自己的专利技术,因而其主张被控侵权产品是改劣发明的观点不能成立。因此,被告方根据全面覆盖原则:写入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应当依法视为必要技术特征,只要被控侵权产品缺少该技术特征,而且不属于改劣发明的情况,则应认定不侵权。因而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对原告指控“生产销售原告的专利产品”的说法不能成立。
笔者的观点,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一审中,某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被告的产品不存在侵权。
原告不服,又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中,笔者继续运用全面覆盖原则来抗辩上诉人(一审原告)。最终,某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上述
全面覆盖原则抗辩
专利侵权的代理笔者有以下体会:1.作为知识产权案件的代理人,要充分认识和灵活运用全面覆盖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对于被控侵权企业来说,随着我国加入WTO及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日益加强,专利权人自我防范意识的日益提高,涉嫌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也日益增多。因此,如果自己的企业突然受到法院的涉嫌专利侵权应诉通知书,不用惊慌失措,关键是要依法按时答辩和积极应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企业的正当权益,上述的运用全面覆盖原则抗辩专利侵权诉讼的案例表明,只要企业依法应诉抗辩,法律是公正、平等的;3.提醒专利权人,在起诉他人涉嫌专利侵权之前,也要运用全面覆盖原则与被控侵权的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进行对比,做到心中有数,否则难以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