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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9日,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两家医院已经设立了警务室,重点打击医闹、医托及盗窃、诈骗等行为,并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生部5月4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共同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
早在2006年,大观派出所就在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设立了警务室,这是昆明设在医院的第一个警务室。昆医附一院保卫科科长邱学志说,当时,大观派出所抽出了民警和联防人员在警务室工作。工作理顺后,警务室的两名民警就回到派出所从事其他工作,医院警务室只留一名协警人员,主要是医院的保卫人员和保安。
发生医患纠纷后,聚众占据医院寻衅滋事,威胁殴打医生,在医院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贴标语、发传单、以尸体相要挟等8种医闹行为,将被视为涉嫌严重影响医院正常秩序及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去年,省卫生厅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等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应配合公安机关,在重点医院建立警务室。
“在警务室里,常驻的有医院保卫人员和保安。”省一院保卫科科长邹照军说,从2010年8月开始,在创建平安医院的过程中,省一院主动与金碧派出所和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社防处联系,在医院设立了警务室,并在警务室挂有派出所和社防处的电话。
邹照军介绍,省一院警务室的运作模式是,挂着派出所和警务室的牌子,由省一院保卫处与金碧派出所、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社防处联合运作,医院警务室与派出所保持密切的联系,虽然社区民警没有长期固定地派驻到警务室,但是经常到警务室来了解情况,警务室有事情立即向派出所报告,派出所分管的片区警察会马上赶到医院来进行处理。
省一院和昆医附一院实际开放床位都达到2000张以上,每天医院的人流量也在上万人次,尤其是就诊高峰期人更多,加之医院是24小时开放的公共场所,到医院看病的患者通常警惕性都不高,患者一旦疏忽大意,医院便常常成为一些盗窃、诈骗团伙下手的目标。
省一院、昆医附一院在挂号室、收费处、电梯等人多的地方安装了数百个监视探头。但考虑到患者的隐私,探头不能安装在诊室、病房等地方。特别是在拥挤的电梯里,探头也无法监视到扒窃行为。
“最开始设立警务室,是想吓唬吓唬进入医院的骗子、小偷,特别是打击医托。” 邹照军说,如果下一步公安机关直接派出警察进驻到警务室,警务室就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大观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初考虑到昆医附一院是辖区治安防范的重点区域,与昆医附一院保卫部门合作设立警务室,共同对医院周边进行巡逻,防范治安与刑事问题。
警务室起到了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方便患者在就医过程遇到被偷、被抢等不法侵害时就近报警。民警与医院的保卫人员共同构成了一个医院及周边治安防范点,加强了医院及周边的防控力度。另外,当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民警可以协助医院展开调解工作。
“我们的警察不可能去到医院内部巡逻,警务室的功能主要还是负责医院前面及医院周边的治安。”这位负责人也表示,当初设警务室不是专门针对医院的,功能还没有演化到现在卫生部提出来的专门针对医院设立,因此对于医院的内部没有多大作用。
在去年,这个警务室还发生了一些变化,增加了一个新功能,由院方、派出所、司法部门合作设立了“联调室”,由三家共同组成联调机制,在昆明试点第三方调解医患纠纷。
“现在卫生部出台了相关规定,公安部也会据此进行一些调整。如果公安部提出针对哪一级的医院设立专职的警务室,我们肯定会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进行调整。”这位负责人说,如果那样,警务室的功能可能会发生变化,会安排民警到医院内部巡逻,专门负责医院的保卫工作。
“设立警务室对改善医院的治安发挥了作用。”邹照军说,设立警务室至今,没有发生过医务人员被打、被杀的事件。
出现比较大的医疗纠纷后,派出所及时出警到现场处理,制止打、砸、设灵堂等过激行为,通过正常的途径来解决医患纠纷。
坑骗外地来昆就诊患者的医托一度曾经非常猖獗,省一院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把医托带到警务室里进行教育。邹照军说,通过打击,现在大面积的医托行为已经减少了,仅剩下零星的医托。
“医院警务室发挥的作用还是大的,成立以前医院拎包扒窃、医托诈骗钱财等案件时有发生,自从设立医院警务室后,这种案件的发案率下降了50%左右。”昆医附一院警务室的保卫人员说。
现在卫生部直接发文,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建立警务室。邹照军说,对于怎样设立,卫生部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还不知道下一步警务室的运作模式是怎么样的?是否公安机关和警察直接驻进医院来?
邱学志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为医院派驻警务人员,“很多时候由保安出面解决‘医闹’往往效果不佳,因为患者会认为医院和保安本来就是一家的,因此由警察出面解决会好很多。”
市民对医院设警务室态度如何?采访中,大多数市民认为,警察进驻医院,能够有效打击医闹,遏制发生在医院里的偷盗、诈骗等不法行为,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就医安全。吴女士说,在医院设警务室,对患者安全就医是一种保障。但也有少部分市民持怀疑态度。陈女士说,警务室应该维护患者的权益,不能说只站在医院一方。李先生说,在医院设警务室对缓解医患纠纷可能不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律师观点:治标更要治本
对此,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杨崇玲律师指出,警务室设在医院,只是借用了医院的一个场区来负责公共安全,民警是代表公安机关在履职。如果医院警务室人员由公安机关派出,工资却由医院支付,职责性质就变了,变成给医院打工了,和保安也没多大区别,这会让人产生错觉:警务室人员就是医院的人,出现医患纠纷会不会偏袒医院?公安部门在医院设立警务室,只有在经济上独立于医院,警察才不至于成为医院的警察。
杨崇玲律师也指出,在医院设警务室,和在大街小巷设治安执勤点的性质是一样的。对于缓解医患纠纷来说,警察的职责是有限的,医院设警务室可以治标,很难治本,还是需要从医疗体制改革的更深层面上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