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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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14-05
    • [新闻中心] 袁志钢律师担任云南省最大一起地沟油案被告人张XX辩护人之“一审辩护词”
    •  辩  护  词(一审)   审判长、审判员:     云南标志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张XX亲属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同意后,指派袁志钢、李鹏律师担任张XX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的辩护人。通过庭前阅卷,会见被告人,并参加庭审,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查清。现就本案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
      919 陈菊梅
    • 122014-05
    • 122014-05
    • [新闻中心] 袁志钢律师担任云南省最大一起地沟油案被告人张XX辩护人之“二审辩护词”
    • 辩 护 词(二审)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云南标志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张XX的委托,指派袁志钢、苏敏律师担任本案上诉人张XX二审辩护人。辩护人通过认真研读一审判决书、会见上诉人本人、阅读原审案件卷宗材料,就一审判决存在的问题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     一审判…
      1025 陈菊梅
    • 292013-12
    • 29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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